9地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新政发布
01、山东:到2025年,力争新建超低能耗、低碳建筑及近零能耗、近零碳建筑200万平方米
2024年7月17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方案》中关于超低能耗建筑内容如下:
大力推广超低能耗、低碳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城市新区公共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优先按照超低能耗、低碳建筑标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划定区域全面推广超低能耗、低碳建筑。积极探索近零能耗、近零碳建筑建设模式和技术路径,组织开展试点建设,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发展经验。到2025年,力争新建超低能耗、低碳建筑及近零能耗、近零碳建筑200万平方米。
鼓励高品质住宅项目率先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装配化装修、建筑垃圾循环再生利用等技术应用。
鼓励既有建筑实施超低能耗或绿色化改造,采用绿色建材产品和能效水平达到2级及以上的用能设备。
推进制定山东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法规形式明确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发展要求。
02、云南:组织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2024年7月20日,云南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云南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方案》中关于超低能耗建筑内容如下:
到2025年,组织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具有云南特色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等建筑技术研发。
对以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超低能耗、低碳、星级绿色、装配式建筑为主营业务,并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相关规定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购买超低能耗建筑、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商品住宅的,金融机构按照差别化信贷给予支持并优先放款。银行保险机构应完善绿色金融等产品和服务,支持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相关产业发展。
03、深圳: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按超低、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标准建设
2024年7月1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或地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大型公共建筑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要求,新建超高层建筑应按照三星级水平建设和运行。推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近)零碳建筑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按超低、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标准建设。
04、四川南充: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建设
2024年7月19日,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逐步提高节能标准,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建设。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
05、广东东莞: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按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
2024年7月3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东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
积极探索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鼓励建设近零能耗和零碳建筑。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按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到2030年,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形成一批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力争建成5个以上岭南特色近零能耗建筑项目。
推动完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法规政策,研究完善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绿色建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技术指引。
06、上海黄浦:完成30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
2024年7月15日,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联合印发《黄浦区碳达峰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到2025年,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其中70%以上达到两星及以上标准,6个项目达到绿色建筑三星,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创建一批节约型工地,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完成30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及14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在酒店、商业等楼宇试点应用碳效码,进一步开展上海市近零能耗试点。
2021-2030年累计完成35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打造一批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创新示范。
07、山东青岛: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集中连片推广超低能耗建筑
2024年7月6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青岛)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集中连片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
08、安徽宣城:到2025年,建设1万平米近零(超低)能耗建筑
2024年2月,宣城市住建局印发《宣城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4~2025年)》。《规划》主要发展指标中近零(超低)能耗建筑面积目标为:到2025年,建设1万平米。
建筑面积从“小”到“大”,建设范围从“试点”到“推广”的思路,开展近零(超低)能耗建筑的开发建设,针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学校、公寓、养老用房等建筑,鼓励按照近零(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
09、安徽:支持滁州、芜湖、蚌埠等市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建设
2024年8月9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提出:支持滁州、芜湖、蚌埠等市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建设,开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建设,建成一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项目。引导企业、高校院所开展超低能耗等低碳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光储直柔、建筑固废资源化等技术研发,持续推进近零能耗建筑光伏围护结构、太阳能光伏光热综合利用建筑构件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智能建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相关建筑节能降碳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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