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大气环境质量逆势向好。2019年,全省全年PM2.5平均浓度下降2%;综合指数下降0.7%。2019年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63.6%,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好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水平。SO2、PM10和CO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0%、2.1%和4.3%。特别是5—9月,PM2.5连续5个月稳定达标,8月份PM2.5低至25微克/立方米,创历史最好水平。
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突出。2019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5.8%、17.9%、20.9%、17.6%,其中,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量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度下降率4.05%,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2020年,我省将全面落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能源结构方面:持续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10月底前,全省市县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达到60%以上。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2020年10月底前,重点区域8市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强化禁煤区管控,未完成禁煤区划定工作的要加快进度,“禁煤区”内不得销售散煤,现有散煤及燃煤设施必须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