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烟台:市区正常供暖至月底,三市将延长。
海阳、招远、栖霞三市供热本应3月15日结束供暖,考虑到降温因素,为了更好地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三地都已延长供暖。海阳市到3月22日停暖,招远市到3月25日停暖,栖霞市到3月31日停暖。而市区六区供热每年都是到3月31日结束。
菏泽:供暖免费延长7天。
3月13日,菏泽市召开延长供暖通报会,为全力做好供暖保障工作,菏泽市政府研究决定,将2019-2020年采暖季时间延长7天,至3月22日24时结束。延期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用热户收取取暖费用。
济南:中心城区延长,时间据天气情况定。
为了防止“倒春寒”等气温变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同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因疫情原因居家为主的市民,尤其是老年人、中小学生等群体温暖过冬,济南市政府研究,将中心城区2019-2020年采暖季时间适当延长,延长时间根据天气情况确定。
聊城:延长至3月25日24时。
3月11日,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发布通知,通知表明: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2019-2020年采暖季时间延长至3月25日24时,请各供热企业继续做好供暖服务工作。
枣庄:延长3天至18日0时。
3月13日,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本采暖季在法定供暖期限的基础上,延长供热时间3天,即3月18日0时结束。
潍坊:中心城区供暖时间免费延长7天,至3月22日24时。
潍坊市决定将中心城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2019-2020年采暖季供暖时间延长7天,即从2020年3月16日零时延长至3月22日24时,期间不再向城区居民用户加收取暖费。此后,再根据天气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延长供暖时间。
临沂:兰陵、沂南、临沭、费县供暖延长。
兰陵县:经研究决定初步延长供暖至3月20日;沂南县:从3月10日延长至3月15日;费县:具体停暖日期视天气情况而定,停暖时间将另行通知;临沭县:供暖时间延长3天,于3月13日正式停暖;郯城县、莒南县:供暖延长至3月15日。
淄博:中心城区供暖时间延长至3月25日零时。延长期结束后,市公用事业局将根据天气情况再做适当安排。
德州:延长至3月18日8时。
3月12日,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发布通知,齐河城区将延长供暖。按照有关规定,2019-2020年采暖季应于3月15日结束,根据未来天气预报,近期无冷空气到来,城区集中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18日8时。
泰安:延长至3月20日。
泰安市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和泰安市中正东城供热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按原计划延长五天,供暖到3月20日结束,19号左右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决定是否再延长。
滨州:城区热力公暂没接到延长供暖的通知,按原计划供暖到3月20日结束。
河北省
石家庄:延长供热7至10天。
3月11日,石家庄市决定2019-2020法定供热期截止后,再延长供热7至10天。据了解,此次延长供热期是石家庄市根据供热气象会商结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居家防疫的需要。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向居民热用户另外收取热费。
唐山:延长7天,3月23日零时结束供暖。
由于受疫情防控影响,大部分居民仍集中在家。结合近期天气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本采暖季在法定供暖的基础上,供暖时间延长7天,暂定于3月23日零时结束。
衡水:免费延长一周,3月23日零时结束供暖。
3月10日,衡水市下发《关于延长供暖期的紧急通知》,全市供暖时间延长一周,至3月23日零时结束。通知表明,2019—2020年采暖季按照规定于2020年3月15日结束。目前,受疫情防控影响,社区封闭,多数市民集中在家。经衡水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延长本供暖季供暖时间。供暖时间延长7天,至3月23日零时结束。
辛集:延长16天,4月1日零时结束供暖。
经辛集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9-2020采暖季在法定供暖的基础上,供暖时间延长16天,暂定于4月1日零时结束,届时根据天气情况再行确定是否继续延长,另行通知。延长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用热户收取取暖费用,各供热企业和供热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确保供热运营安全,保证供暖质量达标。
邢台:延长供暖至4月1日。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经邢台市城管、气象等部门对近期气象条件及疫情防控情况的认真研判,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延长邢台市2019-2020年采暖期至4月1日。延长供暖期间,邢台市各供热企业不向群众收取采暖费用,并确保室温标准和服务质量不降低。对擅自降低供热标准和温度的企业,邢台有关部门将对责任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承德:延长承德双桥区、高新区、承钢家属区及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共3414.82万平方米、27.04万用户供暖日期至2020年4月5日24时。
沧州:延长至4月初,具体时间视天气情况确定。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近期沧州市天气情况,经沧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市中心城区本采暖季供暖时间原则上延长至4月初,具体时间视天气情况确定。延长供暖期间,各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群众收取采暖费用。
定州:延长至4月1日0时。
定州在2019—2020年度采暖季法定供暖期的基础上,供暖时间暂定延长至4月1日0时,并根据气温变化适时调整。同时明确,延长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热用户收取取暖费用,供热企业及热源单位要认真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确保供热运营安全,保证供暖质量达标。
邯郸:延长7天,暂定于3月23日零时结束供暖。
邯郸市城镇集中供暖协调办公室发布通知,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居民温暖过冬,经市政府同意,在2019-2020年度采暖季法定供暖期的基础上,供暖时间延长7天,暂定于3月23日零时结束,并根据天气气温变化适时调整。延长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用热户收取取暖费用,各供热企业及热源单位和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确保供热运营安全,保证供暖质量达标。
廊坊:延长一周,至3月23日零时结束供暖。
根据城市达标供热起止时间动态调整机制有关要求,考虑到当前大部分市民受疫情影响仍集中在家的实际情况,为改善市民居家生活条件,助力疫情防控,经研究决定,今年廊坊市供暖延长一周,至3月23日零时。
河南省
郑州:延长至3月22日,延长期间居民免费用热。
依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规定,该市供暖期停热时间为3月15日零时。近期天气预报显示,3月15日至22日,最低气温在7℃~8℃,最高气温在20℃以上,气温虽有回升,但温度仍相对较低。考虑到当前正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停止供热后有可能引发体质较弱的群体发烧、感冒。同时,大中小学、幼儿园尚未开学,绝大多数居民仍选择以“宅”家防疫为主的生活方式,城市的供热保障仍尤为重要。
陕西省
西安:鉴于近日天气情况,西安市决定全市自3月23日上午8时起停止供暖。
此前,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居家生活,西安市决定在不增加居民负担的基础上,面向居民延长10天左右的供暖时间,有效避免倒春寒影响。
渭南:全市集中供暖时间延长10天左右,具体停暖时间视气候变化确定。
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防止气温变化影响居民身体健康,保障居家老年人、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防寒取暖,市政府研究决定,全市集中供暖时间延长10天左右,具体停暖时间视气候变化确定。据了解,本次延长供暖重点保障群众居家生活以及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再延长供暖。延长供暖期内产生的费用,由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与供暖企业协商,予以适当补贴,群众无需额外缴纳费用。
北京市
3月20日,北京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二级巡视员蒋志辉表示,考虑到当前北京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学生、儿童及多数市民均居家生活,将城镇居民供热时间再延长9天,至3月31日24时。延长供热期内,居民集中供热增加的费用仍由北京市财政全额负担。天然气分户自采暖居民(含农村地区煤改气)用户用气量补贴上限调整至864立方米。
天津市
采暖期延长至3月31日24时。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保障全市人民温暖过冬,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和气象综合会商结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9-2020采暖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24时。各区、全市供热管理部门、各供热单位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保障,确保延长供热期间安全稳定。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延长供暖时间,仅仅是战“疫”的一个小细节,但这样的小细节映照出的是战“疫”的强大合力。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纷纷积极行动,竭尽全力地保障群众的生活不受影响,千方百计地解决正在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相信借此能释放出更多守望相助、众志成城的强大力量,早日迎来千家万户的“温暖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