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邹平市2020年清洁取暖“煤改电”项目(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邹平市居民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我市2020年继续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本次采购项目为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设备约22000台,单台名义制热量3KW及以上和单台名义制热量4KW及以上。
2.控制价:预算价为14520万元,控制总价为1452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2.包号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包(约22000台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设备),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投报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用户自筹。
4.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拟采用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须包含空气源热泵的生产及销售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报货物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可供查询的网站截图)及“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应提供认证机构认可的“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提供委托检验报告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供货完毕;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一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
7.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5%;在2021年3月20日(采暖期结束)之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5%;在2021年11月15日(采暖季开始)之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在2022年3月20日(采暖期结束)之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剩余15%作为质保金在2023年3月20日(采暖期结束)之后30日内无息付清。
8.质保期:不低于6年(具体货物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招标文件等。
10.主要内容:设备的采购、运输到指定地点、安装(含设备线路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11.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居民采暖及日常使用需求。
1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JB/T13573《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GB/T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T/SDCT001-2018《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1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7-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邹平县鹤伴二路629号
联系人:毕冬健
联系方式:0543-4265311
2.采购代理机构:邹平县大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滨州邹平黄山鹤伴二路629
联系人:芮倩、李春梅
联系方式:0543-4266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