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黑龙江省在“十二五”期间积极开展地热能供暖试点项目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但也发现一些地下水源热泵项目尾水不能有效回灌、部分浅层土壤源热泵项目地下水温度持续下降等问题。为促进地热能供暖系统“取热不取水”,确保地热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规程》。
“编制组在热泵技术、清洁供暖等方面有多年的研究积累,针对既有问题开展了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借鉴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工程案例,吸纳了包含编制者在内的大量国内外有关地热能供暖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并针对黑龙江省气候、地质条件进行深入的计算分析,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编制而成。”倪龙表示,该标准根据黑龙江省资源禀赋和气候特点,规定了以中深层和浅层地埋管地热能供暖系统为主的适宜形式,对既有地热水供暖系统的改造给出了相关要求和技术;为方便各阶段的工程设计,该标准提供了多样的设计计算方法和概算指标;在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强化了地热能采集系统、运行监测与管理的具体要求,便于职能部门监督。
《规程》是黑龙江省地热能供暖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的依据。《规程》促进地热能供暖应用,降低供暖能耗的同时,也将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等相关行业的良性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