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印发《黑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以试点城市为引领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成片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充分发挥清洁取暖示范作用,以多能互补的区域性和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方式提高热源清洁化率,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其中“煤改气”要落实气源、以供定改。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能效。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防止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督与管理,确保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