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成立督导组,赴哈尔滨市开展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监督帮扶。
督导组听取哈尔滨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情况汇报,详细了解试点城市所有项目推进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及存在问题和采取措施,并根据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督导组强调,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既是民生任务,更是政治任务。哈尔滨市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将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任务作为市政府重点任务推进,建议纳入常务会专题研究。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标对表逐一落实任务目标。要抓住关键部位,重点关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农村地区热源替代、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建设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见实效。
监督帮扶期间,省生态环境厅赴哈尔滨市实地查看锅炉淘汰和农村散煤替代情况。在南岗区王岗镇兴利村成缘仓储服务部,督导组了解到,原有的3台共4.2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已淘汰改为6台约2蒸吨/小时电锅炉,并投入使用;在南岗区王岗镇新胜村,督导组查看农村散煤替代情况,目前360户改造空气源热泵任务已完成60余户,但因电力增容问题年末验收存在风险。督导组强调,要按照方案要求继续推进项目建设,积极与国家部委沟通协调,确保完成试点城市建设任务。要严格农村散煤复烧问题,做到改造一项、核查一项、备案一项,切实取得生态环境效益。要加快完成收尾工作,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要抓紧验收,已验收项目要按要求尽快完成资金拨付。
此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试行)》,提出通过实施“散煤源头减量工程、散煤清洁替代工程、供应能力提升工程、基础设施保障工程”四项工程,实现到2024年末,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9%,列入清洁取暖试点的城市按照清洁取暖方案完成散煤替代目标。
据了解,黑龙江省将推进煤电机组清洁化改造,持续推动现役煤电机组、每小时65蒸吨以上重点热源超低排放改造。推广生物质供暖,到2024年末,推动哈尔滨市完成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238.02万平方米,齐齐哈尔市完成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6.8万户。发展新型供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方式供暖。充分挖掘工业、生活污水等余热资源的供热潜力,2022年至2024年,哈尔滨市大力开展余热取暖项目建设,力争新增清洁取暖面积72万平方米。稳妥有序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到2024年末,推动哈尔滨市完成煤改空气源热泵、石墨烯电热设备等电取暖769.27万平方米、煤改气84.35万平方米,齐齐哈尔市完成煤改电7.1万户、煤改气3.1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