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方案项目表显示,散煤替代项目主要包含城中村搬迁、淸洁取暖改造,县城散煤清洁取暖改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城区石墨烯清洁供暖示范项目等五项。
其中,城中村搬迁、淸洁取暖改造:到2024年年底,采用空气源热泵、石墨烯电采暖、蓄热式电暖器、电热膜、征拆等多种技术形式,城中村治理任务累计完成241.55万平方米。
县城散煤清洁取暖改造:到2024年年底,改造方式采用征拆、并网或空气源热泵、石墨炉电采暖、生物质炉具+电等技术措施进行散煤替代,县城散煤治理任务累计完成35198户、241.0万平方米。
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到2024年年底,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农村地区散煤改造,改造方式采用征拆、并网或空气源热泵、石墨烯电采暖、生物质炉具+电、生物质压块等技术措施进行散煤替代,农村散煤治理任务累计完成738.0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