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供热专项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规划至2025年,远期规划至2035年。
《规划》存在问题部分提到:我市目前燃气锅炉供热占比较高,受燃气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供热成本增加。热电联产的供热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偏低,不满足“双碳”要求。
《规划》第五章:热源规划中提到
第十五条 可再生能源及其他清洁能源
1.地热能
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安全高效、科学严谨、梯级利用的原则,审慎稳妥推进开发中深层地热供热。有条件的地区,地热资源应与其他热源联网应用。鼓励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以集中能源站的形式,满足供热需求。
2.水热能
位于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水泵站或污水主干线经济半径范围内的区域,应充分利用污水余热供热。对水体资源和环境进行评价并办理许可的前提下,可采用水源热泵形式作为示范性应用。
3.生物质能
位于垃圾处理厂经济半径范围内的建设区域,应充分利用垃圾焚烧供热。
4.空气能
空气源热泵集中布置的热源规模不宜过大,避免产生局部“冷岛”效应,并应符合安全防护等要求。
5.太阳能
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增加太阳能供热系统的规模,且宜采用分户供热。
6.工业余热
工业余热的热源应考虑产业结构调整及生产工业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工业余热的利用应围绕天津市大型数据中心和重要钢铁石化冶金行业。工业生产与供热需求无法同步时,供热系统应根据工业生产情况配备蓄热设备或备用补充热源。
7.电供热
因地制宜发展以电为能源的供热方式,近期优先选择电热泵供热方式,远期结合储能与电供暖技术发展,鼓励示范使用。
8.供热能力预测
至规划期末,可再生能源及其他清洁能源供热能力预计达到总供热面积的20%左右。
《规划》第九章:城市供热低碳转型中提到:开展工业余热供热资源调查,对具备工业余热供热能力的工业企业,鼓励其采用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进行对外供暖。大力发展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和范围。推广采用新技术手段回收工业余热,并以合理的方式供给城镇热用户,提高工业生产企业的能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