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哈尔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提出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标、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量减少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产业、能源、运输、面源四大结构调整优化,加快推进钢铁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散煤治理等“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深入开展柴油货车、锅炉炉窑、扬尘、秸秆等综合治理。方案指出,持续推进清洁取暖。
因地制宜成片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端着手”,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在热网覆盖不到的地区,推广高效清洁取暖先进技术。持续推进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管网改造,推动新标准,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在建筑领域应用。制定清洁取暖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到2024年年底,城市和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并实现热源清洁化、散煤污染治理和建筑节能改造三项目标。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防止散煤复烧。